隐私说明
本说明用于帮助您了解本网站在提供法律资讯、在线工具和留言联系功能时,如何处理与保护个人信息。
一、个人信息处理者与联系方式
本网站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者为网站运营者李明贞。对本说明或个人信息处理有疑问,可通过电话/微信 18523700327 联系。
二、可能处理的信息
- 在线留言信息:您主动填写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咨询类别和案情简述。
- 工具关联信息:您从部分计算工具进入留言功能时,可能随留言提交相关计算结果。
- 设备与访问记录:为保障接口安全、限制恶意请求和统计页面访问情况,可能处理设备标识、访问页面、浏览器类型、设备类型、网络地址及访问时间等信息。
三、处理目的与方式
- 接收您的咨询登记并与您取得联系;
- 了解基本诉求,为后续沟通提供必要背景;
- 保障网站和接口安全,防范恶意请求;
- 统计网站使用情况,改善内容与工具体验。
网站通过页面访问、浏览器本地处理以及您主动提交留言等方式处理上述信息。在线留言须由您主动勾选同意《隐私说明》后提交;您可以不提交留言并改用其他联系方式。
四、请勿提交不必要的敏感信息
在线留言只需提供便于联系的基本信息。请勿在留言内容中填写完整身份证号码、银行卡号、账户密码、验证码、详细病历或与初步沟通无关的其他敏感信息。确需提交材料时,请先与律师确认安全的传递方式。
五、本地处理、服务器处理与第三方资源
- 普通文章阅读不要求您主动提供姓名或电话。
- 日期等标明为本地计算的工具,计算过程主要在浏览器内完成。
- 在线留言会提交至网站接口服务器,用于保存咨询登记和后续联系。
- 网站可能使用字体、数据接口和访问统计等第三方网络资源,访问这些资源时,相关服务提供方可能接收到网络地址、浏览器信息、访问页面和时间等正常请求信息;其处理规则同时受对应服务的隐私政策约束。
六、保存与保护
本网站将采取与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措施保护个人信息,并仅在实现咨询联系、安全防护、争议处理或法律要求所必要的最短期限内保存。处理目的已实现、无法实现或者不再必要时,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;法律法规另有保存要求的,从其规定。
七、您的权利与选择
您可以选择不使用在线留言,改用电话或微信直接联系。对于已经提交的信息,您可依法请求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或删除,也可以撤回基于同意作出的处理授权;可通过电话或微信 18523700327 联系。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。
本说明可能随网站功能和法律要求更新。涉及重要变化时,将通过本页面更新内容。